第三百四十四章旗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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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旗袍,女性传统服装的巅峰之作,被誉为国粹和女性国服。【】
  
      有部分学者认为,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,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,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,但它仍然是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,也是女性挣脱封建糟粕束缚枷锁的显著标志之一。
  
      旗袍很挑人,也很难有女人能驾驭得住,不仅是需求五官秀美,还需要身材丰腴适中,容貌,身段,气质,风姿,缺一不可。太过端庄,拒人千里之外的意味浓厚,太过妩媚,风尘味扑面而来,其中的度极难把控。
  
      商楚楚一身鲜艳旗袍及其夺人眼球,搭配赵凤声评出90高分的外貌,很好展现了东方女性柔美的一面,唯一不足的是气场略显稚嫩,无法完全呈现出旗袍蕴含摧枯拉朽般的魅力。这和她年纪以及阅历息息相关,不可强求。
  
      因为商楚楚的出现,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刺痛耳膜的鬼哭狼嚎。
  
      师范大学占据主场优势,到场人数最多,见到本校四大校花之首的商楚楚惊艳亮相,跟其他学校的校花们争奇斗艳,输人不能输阵,雄性牲口们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嚎叫,声波一浪盖过一浪,比起刚才领导致辞后稀稀拉拉掌声,有着天壤之别。
  
      于青甫激动地站起身,双拳紧握,额角和脖子遍布青筋,夹在男性同胞们中间,疯狂喊着商楚楚的名字。
  
      赵凤声捂着耳朵后退几步。
  
      自从魅力国汇那次被二妮抓个现行,赵凤声再也没踏足过销金窟半步,当初唐宏图还要砸下重金让这小妞陪自己一晚,也是在那天,自己正式卷进了武云市巨大的漩涡中。
  
      还好,自己命大,熬过了一次又一次无常夺命锁。
  
      不知是感慨时光荏苒,还是故人不在,赵凤声望着操场那颗耀眼明珠,笑容渐渐变为酸楚。
  
      “表叔,师范大学的第一名大美女,怎么样,看呆了吧?”钱大宝贼眉鼠眼笑着问道,他一个涉世未深的小青年,看不出赵凤声笑容蕴含的蛛丝马迹。
  
      “挺好。”魅力国汇跌宕起伏的一夜还历历在目,赵凤声思维全都陷入在回忆里,回答的心不在焉。
  
      “顶级的美女啊,你咋没啥反应呢?”钱大宝终于察觉出他的异常。
  
      “那我该怎么表现?像小情妇一样走火入魔?”赵凤声指着面前歇斯底里的于青甫,反问道。
  
      “哎!也是,你有薛如意做女朋友了,早就审美疲劳了。”
  
      小胖子摇头叹息道:“其实要把她丢进校园里面,绝对比商楚楚人气还要高,四大校花也该从新排位了。表叔,你不用老是跟在我身边,适当陪陪女朋友,我去僻静的地方一躲,想必也没人来找我麻烦。女孩子就得多陪,多哄,哪怕爱的轰轰烈烈,也架不住经常不见面啊。你放几天假,去带她出去转转,要不然那么漂亮的大美妞跟人跑了,你可别怪我乌鸦嘴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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