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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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x();    我和眼前这衰男到底是什么关系?
  
      恐怕,早已经说不清楚了吧。
  
      以前有段时间,我们是一同冒险的同伴,而后更多的时间,却是勇者和魔王的关系,当然,持续时间最长的,还是狱卒和囚犯的关系。
  
      现在狱卒说自己累了、老了,不想干了了,却打算把监狱交给囚犯?
  
      “开什么玩笑!!你打算把这座城市交给我这个巫妖?我这个差点毁灭了世界的魔王?别开玩笑了!”
  
      亚当苦笑了。
  
      “我也觉得不靠谱,那你觉得我能交给谁?”
  
      是呀,交给谁?小红作为红龙,倒是很符合她的种族特姓,吃饱了睡,睡醒了找人玩,玩累了再去睡…..但若是做城主的话,恐怕第二天就会把其变卖成金币。
  
      三巨头最后一位的贤者玛格丽特?她精明而博学,应该是合适的人选呀。
  
      “玛格丽特当然是第一人选,但她说不干。”
  
      别人当然不会干,她为了已经在这里耗了一百多年青春时光,现在你这木头不开窍不说,还打算来个跨越时间长河的殉情,然后把自己的职责丢给别人,玛格丽特没动手修理你,就已经很节制了。
  
      看着眼前一脸不爽的男人,我气就不打一处来,玛格丽特这么好的姑娘,怎么会看上这个白痴。
  
      “该死,若我也有玛格丽特这样的好女孩喜欢……”
  
      “呵呵。”亚当得意的笑了,笑的让人恨不得给他掩面重击。
  
      “混蛋,你已经揍了。”
  
      好吧,心动不如行动,既然想到,我还犹豫什么,狠狠给这老帅哥添个黑眼圈吧!
  
      然后两人继续混战一团,但十秒后,由于职业的劣势,我再次被武力镇压,当他坐在我脊梁骨上,开始扳我的腿骨的时候,无奈,我只有拍地投降。
  
      “别撇了!骨头要断了,要断了!真断了!混蛋呀,若我还是圣骑士的时候……”
  
      “得了,说,你到底接不接手!”
  
      “不干!好不容易等到刑满释放,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,想用典狱官的位置绑住囚犯?你开什么玩笑!”
  
      “监狱吗?你到现在,还把这个我们心血凝聚的城市,视作困住你的监狱?你愿意看着它由于失去了庇护者,而沦为其他地下城主的附庸。”
  
      “当然….”本来开口就是“当然是监狱,谁管它“之类的,但说到一半,我却犹豫了。
  
      我真让把自己花了一百多年亲手建立的城市,视作束缚我的禁锢吗?不得不说,在我漫长的生命之中,在硫磺山城的曰子,是最让人愉快的。
  
      多种族混居,数十年没有遇到大型战争,人民安居乐业,这座奇特的城市恐怕和艾希大陆上任何城市都不一样,这可是我们一点一滴做成的。
  
      “好吧,就这么让这些贪婪的猪占有我们辛苦打造的珠宝,的确很让人心烦,那么,你到底要我做什么,别说让我当城主,你知道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,根本没有这个精力。直接交底吧。”
  
      他了解我,我自然也了解他,他应该知道我是无法接受担任城主的,搞不好,现在的说辞,就是玛格丽特准备的,无法是以退为进,让我接受一些东西。
  
      “呵呵,果然反应和玛格丽特说的一模一样,既然我们都无法继续担任城主,那么,就交给下一代吧?”
  
      “下一代?我们都是单身汉,那来的下一代?你是说…..”
  
      “是的,安,我的弟子,你的绯闻女友,红发的安,回来了。”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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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安,孤儿,今年….大概十七八岁了吧。
  
      别这么看着我,她是亚当收养的孤儿,上次见面还是七八年前,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敏感,好多年不见,我能够知道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。
  
      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,只是个玩笑而已,当时还是萝莉的她,看着我们哥两好抱怨没有女友互损,居然说看我可怜,长大了要嫁给我,于是,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,就沦为了一个总是被反复提及的笑柄。
  
      “别开玩笑了,交给安??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还有剩?”
  
      安是个怎样的家伙?大概一句话形容吧,熊孩子!!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!
  
      当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我正在给我的骨头上保养油脂,那可是混入了盐泽蛇牛油的高档货,正当我为被擦的发亮的头盖骨高兴的时候…….
  
      “哈,射门!”
  
      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,眼前的风景飞退,眼前的视角不断打转,那天,我才知道,就算是巫妖,脑袋转的太快,也会昏眩欲死的…….
  
      后来,我的脑袋就飞出了几英里,无头的身体,吓哭了无数的路人,才找到掉进垃圾桶的脑袋……
  
      即使没有嗅觉,在那个下午,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。
  
      事后我才知道,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,正在痴迷与我“发明”的足球运动,当时她最喜欢的,就是跟随生物的本能,就是看到圆的,不管是垃圾桶还是路上的小猫小狗,然后一声大喝,一脚踢出去。
  
      而巫妖的头盖骨也是圆的,当时擦的反光的脑袋和白球又颇为相似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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